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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结婚前,婚房是女方所有,结婚后,如果俩个人感情不和,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可以把男方赶出房屋吗?

婚姻家庭 2022-10-07 11: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可以不让女方住。婚前男方以其个人财产所买的房子,且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的,婚后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享有处分权和所有权,可以不让女方居住。但是如果是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的,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居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房子有权赶走老婆。如果该房子只归男方一人所有,即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也由男方一人出资购买,因男方对该套房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有合法处分的权利,所以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男方有权将女方赶走不让女方在此居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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