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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协议,孩子不是老公的,可以不给探视权吗?

离婚 2022-10-07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之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直接具有探视权,另一方不能撤销对方的探视权,也不可以阻拦对方的正常探望。如果对方的探望对孩子不利,那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不可以不给探视权的。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不能随意剥夺。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如果对方在行使探视权时给孩子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视权。
    法律依据:离婚不可以不给探视权的。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不能随意剥夺。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如果对方在行使探视权时给孩子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视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之后孩子不可以不给探视权。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的权利,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阻拦并且应该协助探望。探望孩子的方式和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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