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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空闲之地搭建了一间房子,政府收取了费用允许我们搭建并且有费用单据,已经搭建六年之久。若政府要来拆迁我们是否有权力拒绝或者要求其赔偿有什么标准

房产纠纷 2022-10-07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危房改造政府能强拆。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且拒不拆除的政府可以对危房实施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 如果碰上拆迁属于合法建筑的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属于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临时建筑的小产权房不可以得到补偿费,属于未超过批准期限临时建筑的小产权房可以得到适当的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合法小产权房碰上拆迁可以得到补偿费,但对于不合乎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小产权房不可以得到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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