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9年通过别人授权给我一个品牌,通过电子商物销售了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没有任何人通知不能销售!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2020年收到商标侵权通知,要我赔付!授权给我的商标是近示的,到收到侵权通知时,我才知道。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做

2022-10-07 2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侵权产品的销售商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也需要承担商标侵权的责任。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的
  • 根据协议约定处理或者进行约定清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兴安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