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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判决,1,房屋归对方,2,判决给我折价款,判决生效后30日给付,不给付支付双倍利息。判决以生效对方不过户,我能申请强制执行给付折价款吗?会执行吗?

案件执行 2022-10-08 0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提起诉讼后执行时发现对方确实没有财产的,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可以被执行的新财产之后人民法院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 法院执行房屋的流程:第
    一、在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进行执行立案。第
    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将涉案房产在法院网及房产所在地进行拍卖公告。第
    三、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和执行费就转交给债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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