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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把行人撞了?对方要我先垫付医药费、但是我没有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10-08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车撞了对方不垫付医药费的,受害人可以联系定责的交警,由交警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垫付医疗费用。但前提是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被车撞了对方不垫付医药费的,可以凭交警出的事故处理单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和律师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骑电动车被撞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可以协商要求对方赔偿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车辆维修费等。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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