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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公司一个多月没有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我要提出离职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得到经济补偿

仲裁 2022-10-08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要双倍的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要求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在在申请仲裁的时候一并提出。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在下列情况下能申请劳动仲裁: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个月,且未满一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离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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