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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备案过了,双份同意更改协议,财产从新分配,请问去哪里更改

离婚 2022-10-08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在双方约定的任何地点改。但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且更改的内容不得为婚姻关系的相关条款。因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夫妻关系解除,其效力具有强制性,不得由当事人自行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更改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且做书面的修改。如果双方还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的还可以修改;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在协议离婚一年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 更改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协商更改,如果双方还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的还可以修改;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在协议离婚一年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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