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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跟前男友一起买的房子,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分手后,房子卖掉了,过户的时候需要我现在的老公和我一起去签字吗?我和我老公已经结婚了

房产纠纷 2019-01-09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手要钱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分手要钱的情况要区别对待,有无同居关系或借贷关系。有同居关系的按同居析产关系处理,有借贷关系的,按一般借贷关系处理。
    那么,如何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共同债权按照同居者的共同债务、债权对待,但并没有对何为同居期间共同债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按照法律精神,只有在同居期间为了共同生产、生活的目的而形成的债务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为了共同生产、生活的目的而形成的债务就都是共同债务,而是指只有为共同生产、生活目的所必需形成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
    同居者之间对外担保在二人分手后发生纠纷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但人们对保证的法律认识并不完全。从法律层面上讲,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7条第2款)。
    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上述先诉抗辩权。无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了保证义务后都依法享有对被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 通常来说房产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就归谁所有。 第
    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
    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
    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分离的房产而言,不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可能会影响房屋所有人维护自己的权利。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法律确认,在实际操作中就无法判定所购房屋的用地是否合法。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而且有被原土地使用者抵押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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