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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买的还迁房,没有房本,现在房本下来了,我还没有办理过户,就想把房子卖了,所以中介给签的三方协议,我签了,买方签了,但是房本上的户主没签字,房本上的户主不同意将房子直接过户给买方,非要过户给我,过户给我后,房本不到2年,需要交大税,所以不想卖了,中介又不同意,让我交违约金,这种情况,我需要交违约金吗?

房产纠纷 2022-10-09 0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价上涨,卖方违约的情形有不给房屋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进行交房,要求涨房价,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等等。房屋买卖中,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交房等都是房屋出卖方的义务,如果不及时履行就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以下情形属于卖方因房价上涨违约:不给房屋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进行交房,要求涨房价,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等。房屋买卖中,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交房等都是房屋出卖方的义务,如果不及时履行就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买房过户原房主不肯来签字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进行签字过户。也可以主张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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