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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两个月后渣男不负责任,叫打掉小孩还只出一半医药费,其它费用都不出可以起诉吗

离婚 2022-10-09 06: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打掉孩子不可以起诉。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既然有生育的权利,同样应享有不生育的自由。婚内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打掉孩子,男方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夫妻双方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可以起诉请求离婚,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可准予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怀孕了男方不负责任,如果不涉及强奸情形,报警是不会处理的,因为这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如果孩子生下来,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承担扶养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建议尽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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