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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收取了2100元中介费,介绍的人来了一天就走了,中介不退中介费,说继续介绍。但我不满意他们的服务,不想继续介绍了,可以要求退费吗?

房产纠纷 2022-10-09 1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
    1、中介未按照中介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中介未成功促成交易的进行;
    3、中介合同约定的应当退还中介费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中介没有介绍成功,可以不给中介费,但是中介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则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中介介绍没有成功,能退中介费。但是中介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只有在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委托人按约定向其支付中介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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