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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给第三人,在法院解除合同需要多久,当天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费用是多少?由于承租人属于违约,出租人是否可以用停水、停电等方式赶走第三方收回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在法院解除合同需要多久,解除房屋租赁协议费用是多少?停电等方式赶走第三方收回房屋?

合同纠纷 2019-02-16 09: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别人,这应属于房屋的转租。在争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转租。同时,在办理房屋转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也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3、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 您好,
    1、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 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 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租赁期限50年是无效的。
    2、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但是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可以解除。
  • 在限制主义的模式下,由于转租所涉及到了无权处分的问题,所以使得转租合同的效力变得相当的复杂。  我国《合同法》第224条对转租行为作了如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然而,问题在于: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与第三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到底是无权处分所引发的效力待定合同还是有权处分的有效合同?学界一般认为,应认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按照该条规定,承租人只有经出租人同意才有权处分该租赁物,否则即是无权处分,如果出租人事后不追认转租合同效力的话的,该转租合同即为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 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你的情形是,出租人也就是房主肯定有权利收回门市。你如何维权,你的损失只能向承租人主张。房主无权扣留你门市内的个人财产。
    你可以与房主进行交涉,交涉未果的情形下,对租赁物内的财产,进行拍照取证,随后发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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