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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吵架(一点小事,不是原则性问题),父母劝阻,老公态度更加恶劣,甚至当即做了离婚的表示。当着我父母的面,要动手打我。当时我已有3个月的身孕,当天夜里,因情绪波动异常,出现流产症状,第三天到医院,已无法保胎。因当时身体情况不好,恢复不是很好,又加上两次手术(流产、刮宫),子宫受损,医生也不能保证以后怀孕没问题。我想提出离婚,并索要身体及精神方面赔偿,请问如果要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我能得到赔偿吗,赔偿金额大致是多少我想提出离婚,并索要身体及精神方面赔偿,请问如果要诉讼,我能得到赔偿吗,赔偿金额大致是多少

离婚 2019-04-26 15: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 夫妻离婚,一方继承遗产是否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要具体分析。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来确定如何分割双方的离婚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的过程中,要提供证据证明房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并且可以通过有关手续进行离婚时房产过户有关手续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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