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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了女方悔婚男方有有权利要回全部彩礼么?

离婚 2022-10-10 0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悔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因为此时男女双方还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此时悔婚分手的,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一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彩礼,属于附条件赠与的撤回情形。法律依据:男方悔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因为此时男女双方还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此时悔婚分手的,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一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彩礼,属于附条件赠与的撤回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方悔婚的不一定可以要回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却没有生活在一起的,男方婚前购买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男方都可以要回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但是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已经花费的部分不用返还。男方给付彩礼之后,不管哪一方悔婚,男方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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