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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买了双鞋,打折买的,现在价格涨回去了,卖家不发货怎么办,可以要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0-10 0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鞋店里买的鞋不想要了的话,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和店铺协商进行退款。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鞋子影响销售的,那么就不得申请退款,比如洗过了,或者存在一些损害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双11买的东西不发货的赔偿方式如下: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具体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请求消费者保护协会介入进行调解,确定赔偿金额;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仲裁或诉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网购已付款,卖家不发货并把钱退还买家不合法,卖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网购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提交订单成功的时间,卖方的责任是按时发货,所以如果卖方没有按时发货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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