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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教一下,跟别人打架后,对方是轻伤要住院药费花了四千多,对方出院后要求赔偿6500我不同意我只赔偿医药费,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2-10-10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打架若均受伤的,应当按照责任互相赔偿对方的医药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双方打架若均受伤,医药费是应当互相赔偿的,赔偿的限额为双方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的具体数额。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殴打造成双方人身损害的,双方要承担对方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双方打架双方都受伤的互相赔偿对方的医药费用,双方互为对方的赔偿义务人。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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