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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有借条,现在找不到人,以前有房子现在卖了。我可以找他父母吗?

债权债务 2019-03-01 19: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欠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 通常情况下,如果有借款时出具的借条,但是对方不还钱的,可以起诉对方,应当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看借条到期没,到期对方不还钱,又联系不到本人,就可以去对方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起诉时要有对方的居住地地址,不然没办法送传票
    诉讼时效是从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开始2年内。超过2年诉讼时效你仍然可以起诉,但是对方可以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不还钱
  • 对方借钱不还可以起诉。

    首先要有欠条 借条之类的书面性证据,然后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或则本人的在当地的居住信息、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就是借据上的出借人 也就是法律上的债权人。
    然后写一份起诉状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 还钱不收回借条等借钱凭据的,存在潜在的风险,在写有借条的情况下,债务人在还钱时要收回借条,如果债权人说借条丢了,不论债权人是否真的把借条丢了,债务人在还钱时都要留下还钱的凭据,比如让债权人出具收条,并写明什么时候的某某借条上的多少借款已经收到,某某借条同时作废等内容;同时,债务人在还钱时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留下还钱的凭据。借钱大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在债务人还钱时,债权人声称借条丢失的,债务人有些时候因为顾及人情或者面子,既没有收回借条也没有要求债权人写下还钱的凭据,再加上如果是用现金还钱的,这样一来债务人就没有还钱的凭据,债权人诚实守信还好,万一发生纠纷,债务人往往因为没有已经偿还借款的凭据而变得非常被动,并且有可能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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