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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婚前房子归我了,离婚时男方也没有搬出去,我现在卖房子男方捣乱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10-11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卖房子不一定需要对方签字。如果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卖房子只需要自己签字;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卖房子需要夫妻一起签字。如果将房子转让给受让人的,另一方有权追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离婚后卖属于个人财产的房不需要对方签字,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离婚后女方卖房子的行为不一定需要前夫同意并签字。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在离婚时尚未被分割,那么离婚后女方想卖掉该房产的就需要经过前夫的签字同意。如果该房子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因其合法享有所有权,可以对房子进行处分,所以女方变卖房子的行为就不需要前夫签字同意,女方自行变卖即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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