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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脚背三处骨折,能不能评上十级

工伤赔偿 2022-10-11 1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十级的程度: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3)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4)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5)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6)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般工伤骨折都能评上十级伤残,但在部分省市,除拇指、拇趾外,手指脚趾末节骨折,不评定伤残等级。未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只能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没有其他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般工伤骨折都能评上十级伤残,工伤没有伤到骨头,也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关键要看是伤到什么部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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