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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是未婚同居,18.01.13号生了一个儿子,19.09.07号她抱着儿子和别的男人跑了,现在我一直要求要回孩子,他把我所有联系方式拉黑,现在我的抚养权被侵犯,能不能起诉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和侵犯我抚养权要求赔偿

离婚 2022-10-11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要回孩子抚养权的办法:首先双方可以协议,只要双方能够就抚养权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要回孩子抚养权。父母一方也可以以起诉方式要求要回孩子抚养权,只要经法院查实,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行为,法院就可以将抚养权判归给当事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侵犯抚养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孩子的抚养权依法归其父母双方,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当事人想要孩子抚养权的可以起诉要回来。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当事人生活,当事人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未满两周岁,但是对方患有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同对方一起居住的,或者是对方不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的,当事人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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