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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冷战一年多,男方不给任何生活费(男方长期恐吓与金钱控制后来又家暴导致小便失禁一直未好,无法正常工作)也不给孩子抚养费离婚时能追讨回来吗?

离婚 2022-10-11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孩子多年才发现不是自己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自己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因此导致离婚的还可以要求女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对方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对方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对方一直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自己可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参与整个诉讼流程。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对方还不给,那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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