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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理登记,办了酒席结婚当天发现女方有精神病,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 2022-10-11 21: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可以要求返还。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没有形成法律承认的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如果查明双方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当事人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不能要回的情形有:
    1、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过,男方也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
    2、彩礼已经全部用于双方开支的,也不用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形包括:
    1、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过,男方也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
    2、彩礼已经全部用于双方开支的,也不用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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