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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子首付女方父母借了10万,我出了16万,一直都是我在还房贷,装修是女方父母出了大部分钱装修,她父母家经济条件比我家好,离婚我想要房子,这样会怎么判

离婚 2022-10-11 22: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付是父母出的,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首付是一方父母出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后房产无约定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以分割。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离婚,一套房产属于婚前个人全款房产的,一般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判决;属于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付首付的一方,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方父母出钱首付买的房子,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且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一方所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依法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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