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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是婚前,陪嫁一些家具,可以得到青春损失费吗?对方一直在外散播谣言说我花他几十万,有证人,能不能得到精神损失费?在农村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是婚前,可以得到青春损失费吗?能不能得到精神损失费?

离婚 2019-01-14 09: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方出轨如何要精神损害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1、满足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提出离婚损害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如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
    (3)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一方出轨引起的离婚损害赔偿主要表现为精神上的损害,赔偿的是精神损失。
    (4)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2、提供对方出轨的证据材料
    (1)相关证据:能证明对方出轨的,一般是指对方与他人生有小孩,或有录音录像相片等证据,证明对方与第三者同居或发生性关系。
    (2)取证方式:只要是不侵犯隐私的取证方式,证据都可使用,但若使用偷拍、窃听手段取得证据,法院将不采信。
    调查取证涉及繁杂,必要时可实名举报求助警方或其他合法机构,法庭上可申请调取该记录。
  • 在双方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过错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必要再为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忧虑。
      通过对专业律师的咨询得知,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原因有如下几点:
      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一、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所谓的青春费不属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 按照《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法定列情形如重婚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司法解释中,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应当遵循适当补偿原则和公平原则,结合对配偶的感情伤害后果以及过错方的经济收入等确定。
    这也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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