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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父母离婚,我被判给母亲,法庭判决父亲每年支付抚养费,到现在一分没给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几个月没有消息,这种情况改怎么办父母离婚,我被判给母亲,法庭判决父亲每年支付抚养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几个月没有消息

离婚 2019-01-25 11: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一般程序是先申请,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些法院是主动执行不一定需要申请,然后法院先通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如不履行则扣划银行存款、工资收入等,并有可能拘留。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所有的银行存款,保险,支付宝微信等账户,动产不动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轻者法院可以对其司法拘留。重者可以追究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   刑事拘留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拘役、有期选型的,徒刑从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刑之前的先期羁押可以相应的折抵刑期。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刑期可以从被关押开始计算。
      法律规定:《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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