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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隔壁邻居在我未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伪造宅基地买卖协议等非法手段,将我半间宅基地据为己有。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几年,我是两年前去做房产登记时,发现隔壁房产异样情况。请问现在是否可以起诉当时那位隔壁邻居!是不是超过二十年就不能告赢了

房产纠纷 2022-10-12 1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本村民买了房一般情况下判合同无效,各自返还其产物。村民宅基地只能本村人买卖,也只能获得此宅基地的使用权,非本村人买卖是不受保护的。可以和房主、村集体、乡镇等进行协商,要求退钱,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宅基地买卖反悔有效。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宅基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私下进行买卖交易的行为无效。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不能违规买卖宅基地,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村村民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买卖处分。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宪法》第十条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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