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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上小学二年级,在做操起身时无意把同学的牙齿碰掉了,同学家长要求我要赔偿医药费,请问我需要承担医药费的责任吗?

教育 2022-10-12 14: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学生是成年人的,需要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成年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学生是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侵害儿童造成牙齿损害的,侵权人赔偿儿童看牙所支出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家长因照顾儿童所产生的误工费,儿童牙齿受到损害,如果给儿童身心造成侵害的,其监护人亦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孩子无意将同学碰伤,应当按照各当事人之间的过错来进行赔偿,父母应当根据其孩子的过错程度依法赔偿给对方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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