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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时效内借款人在借条上重新签字,担保人已过担保期和诉讼时效,也在借条上重签,日期基本与借款人日期一致,请问担保是否有效,若有效,担保期又是多时间,诉讼时效多长时间。担保人已过担保期和诉讼时效,是否有效,担保期又是多时间,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诉讼 2019-05-19 14: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  
    一、注明了偿还日期的借条、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二、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  
    三、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而不是大部分人认为的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特殊情况下,即履行期限届满后诉讼时效期间内出具的欠条。依据最高院个案批复,此类欠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点为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
  • 《民法总则》没有明文规定欠薪纠纷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但是,本人认为,欠薪案适用《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因此,为了讨薪,向法院起诉,应该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追讨薪金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理由非常简单:
    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属于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也是最基本的权利。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担保的有效期限如下,过了这个有效期后,债务人可以追讨债务。

    1、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有期限。超过期限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3、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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