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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车追尾前车,己认定后车全责,应赔偿前车哪些经济损失?

交通事故 2022-10-12 17: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致人受伤肇事方承担全责的:肇事方应当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支付医疗相关费用及误工费;如果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肇事方应当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等级及当地的人均收入支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后这些财产损失能索赔:
    1、车辆因遭受事故而需要修复的损失;
    2、车上的货物因事故而遭受的损失;
    3、其他在事故中遭受损失的财物赔偿。赔偿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后车追尾全责的赔偿方法: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双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起到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一般追尾是后车的全部责任,那么就由后车来补足赔偿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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