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妈妈因去农场买鸡蛋,无缘无故被此家狗所伤,当天已经采取措施即使去医院打了狂犬疫苗,但因我们不放心,要求做鉴定之类的,但目前科学上还没有能鉴定狗体能携带狂犬病毒手段,所以我们只能要求对方赔偿,赔偿费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我妈妈停止一个月,我妈妈每个月工资大概五千左右,其次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这些大概多少资金范围内?请求帮助当天已经采取措施即使去医院打了狂犬疫苗,伤残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后续治疗费等费用,这些大概多少资金范围内?

综合法律 2019-02-08 10: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后续治疗费如果没有实际支出,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的。
    如果法院没有判决,可以再次起诉。
    特殊情况下,如果法院作出判决,而受害人的实际支出大于判决数额,不能再次起诉,只能申请再审。
    因为法院已经就后续治疗费问题作出了判决,不能重复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交通费是由于发生医疗事故而治疗、转院而形成的交通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由此可见,交通费以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之和为准,法院在判决时会排除不必要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国家赔偿排除了以下的损害赔偿:
    (1)立法赔偿。在有些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也可能引起国家赔偿,我国的国家赔偿不包括立法赔偿。
    (2)军事赔偿,即军事机关在作战、演习等活动中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所给予的赔偿,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军事赔偿。军事赔偿不在国家赔偿范围内不等于不赔,而是按照特殊的规定予以赔偿。
    (3)公有公共设施的损害赔偿,大多数国家的国家赔偿由两类组成,一类是运用国家权力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另一类就是公有公共设施的设置、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害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嘉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