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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对象公司的法人,但是我两个关系不好,我从未参与过公司事务。17年工厂会计签了个欠条,欠供应商十来万,但是欠条上没有公章也没有签名。到了今年21年,对方起诉我,但是我和我对象和会计我们三个都记不清这笔账。目前法院已经找到我啦。我需要应诉吗?

综合法律 2022-11-20 11: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收到法院传票可以请律师应诉,也可以自己应诉,需要准备答辩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按时提交到法院,并按时参加开庭。
  • 对方公司欠钱不还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先起诉。起诉对方公司欠款不还,应当提交起诉书以及相应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应当注意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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