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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一个月,女方把孩子打了,该怎么办,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22-10-12 19: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打掉孩子离婚彩礼不一定要退还。如果双方结婚后没有共同在一起生活,或者男方在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那么离婚时女方才需要退还彩礼,如果夫妻在离婚时没有上述情况发生的,女方不需要退还给男方彩礼,男方也无权要求女方将彩礼退还给自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付了彩礼但是女方不肯打结婚证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全部份额的彩礼。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打胎后彩礼不一定要退,三金是彩礼钱。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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