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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们结婚15年了没有孩子,捡到了一个孩子有点病看好了,可是现在孩子1周岁了还没有上户口,民政局要孩子亲生父母的签字,可是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请问孩子的户口咋办呢?谢谢律师!!!

离婚 2019-01-05 16: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
    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 未登记结婚而生育的“夫妻”,对孩子的抚养权属问题可以协商处理。一般以跟随女方为宜,因为相比男方办理入户方面较容易办理。
    “夫妻”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孩子的户口无论在哪方都不影响争取抚养权,待法院判决后,具有抚养权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生子女和已办理登记手续的子女,在孩子抚养权的审理裁定中没有区别,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即二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其母亲没有不利于孩子因素的情况下,应由其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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