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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公司股份转让委托人是我,以后有什么问题,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股权转让 2022-10-12 2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后不要承担清算责任。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且股东的补充责任是基于股东身份而产生,若股权已经转让,就不具备股东身份,也就无需承担清算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权转让受让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主要是出资义务;
    2、若原股东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受让人对此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要承担出资的连带责任。但受让人担责后可向原股东追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股权转让受让人的义务,主要是出资义务。如果原股东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受让人对此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要承担出资的连带责任。但受让人担责后可向原股东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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