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有两个儿子13-15岁,我和我爱人40岁。可以再领养一个女孩吗?

婚姻家庭 2022-10-12 2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收养人满足如下条件,就可以在已有孩子的情况下再对困难亲属的孩子予以收养:只有一名子女;有相应的抚养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法律关联法条沿革信息释义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领养孩子的条件是收养人的年龄至少要达到三十周岁,只有一名子女或者没有子女,可以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没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只要收养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收养人就可以通过合法的领养手续领养孩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收养人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养孩子:领养人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收养关系的成立是双方自愿订立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有两个儿子13-15岁,我和我爱人40岁。可以再领养一个女孩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