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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老乡拉人到地里干活在回来的路上,让路政查了他们说我是非法营运,我又没收钱,我是非法营运吗?

项目融资 2022-10-13 0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营运可以通过书证如收据、转账记录,物证如非法营运的载具,视听资料如交警的执法录像等等进行认定。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非法营运指的是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非法营运赔偿不到位一般不会受刑事处罚,赔偿不会影响刑事责任,但是属于民事责任,可以提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非法营运赔偿不到位一般不会受刑事处罚,赔偿不会影响刑事责任,但是属于民事责任,可以提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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