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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带车位一起出售,但是车位办不了产权证,交了定金但是还没过户,现在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1-26 11: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产权过户费用:
    1、印花税。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房产证印花税两种。近几年国家有免除印花税费,但是只限定子普通的个人住宅房,其他类型的二手房依旧征收,税率为百分之零点零五。
    2、契税。主要的是交易房产和地产,包括不同的住宅、商用房及土地转让。契税的缴纳税率是百分之三,如果是第1次购买房屋可以减半征收。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交易的时候有不同的形式,有的是房产交易差额计税,有的是房价总额计税,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如果房屋居住满两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一。土地出让金是一种房屋交易的税费,这种税费并不常见,主要是对已购公房征收的税费。
    这种土地出让是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他住房不包括在内。
    5、综合地价。这种主要是针对国家建设的经济适用房,这类住房一旦再次上市交易,那么就需要缴纳成交价的百分之十的税费,超过五年可以免除税费。
    此外还包含有房屋权登记费、买卖合同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产权登记费。二手房交易的费用中,如果是通过中介购买房屋的话,一般还要给中介费,一般的费用是百分之二。这个价格可以协商。
  • 要想知道二手房的产权有多少年,就要留意土地证上的信息。开发商拿到地算起的是产权,就是所谓是50年产权或70年产权。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只有大概二三十年的发展时间,以70年的产权来算,上世纪90年代的房子,产权可能还有约50年。
    有的房屋建造时间是很短,四五年前才造的。但开发商拿到这块地,可能是十年前的事了。土地出让期满之后,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还是个未知数,《物权法》对此并未有细化的方案
  •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依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车位、车库由产权登记部门根据建设规划予以确权。
    明确纳入业主公摊面积的共有场所,如果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改造成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那该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产生的收益扣除开发商或物业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过程中付出的劳动和投入,剩余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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