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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平房要拆迁,我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是转让怎么补偿,谢谢,土地使用还有27年

拆迁补偿 2018-12-26 08: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不办理土地证房屋可以过户吗  
    1、是小产权房,能不能过户,要问房子所在地的房产部门。  
    2、能否过户关键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房产人的证是什么证,如果要上市,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宅基地或者无颁发产权凭证的部门出具的,那必然不能过户.第二个问题就是土地的问题,一般能上市的房产,土地必然是国家出让的,而你说的土地现在是集体所有.而该房产所在土地是否经过审批规划,如果是的话,那在补交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后应该就可以过户,如果是私自建立的,那没有新政策的出台,必然是不能过户的。  
    3、在房产没有过户到你身上之前,你仍然没有取得房产的所有权,自然无权买卖.而且现在土地尚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如果能上市的话)必须要在办理完相关的土地出让,房产所有及土地使用过户后才能买卖。  
    4、如果拆迁,你必须证明你是该房产的所有人及土地的合法使用人才可以得到补偿,否则的话,如果上述房产拆迁,你只能请求房产的出售人给与你赔偿,而不能要求拆迁方或者国家补偿。  
    5、过户通常有赠与与买卖两种办理方式,赠与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办理后去房产部门过户/买卖是买卖双方拿签署的买卖合同到房产登记部门过户.赠与的费用是公证费+税费.买卖只有税费,但税种相对赠与要多些.相互比较现在买卖手续相对便宜些。
  • 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
    (一)项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涉及到房产过户,遗嘱公证是有最强的法律的效力的,做遗嘱公证更好。
    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
    二、
    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必须是真实的,反映遗嘱人的意思。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 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二)裁判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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