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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什么样的定义?怎样判定违法集资呢?

刑事辩护 2022-10-13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十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可认定为构成非法集资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个人集资诈骗数额高于十万元,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高于五十万元,可认定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集资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个人集资数额在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算非法集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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