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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订合同,工作半年有余,已提前一个多月提交离职申请,辞工到期日未上班,但已经口头向上级请假,请问当天算旷工?

劳动纠纷 2022-10-13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旷工的情形: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一般连续旷工3天以上,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旷工的具体天数可以算自动离职,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若劳动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请假直接领导已批准,隔级领导未批一般是算旷工的。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要求,请假要由直接领导和隔级领导批准的,劳动者的请假流程就不符合规定,应当按照规定为旷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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