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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母亲离婚,法院判决书上写我由母亲抚养,父亲不付抚养费。六岁之后没有付过抚养费。现在他瘫痪,我没有经济来源,我有赡养义务吗?如果有,能避免吗?他没抚养过我,我还必须赡养他?

离婚 2022-10-14 0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有赡养义务,要支付赡养费。不支付赡养费或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起诉,但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不给抚养费是有赡养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 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没有经济来源的,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父母没有经济收入的,有经济能力的成年子女应该尽赡养义务。
  • 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父母没有收入的,子女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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