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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众号发布音频,内容是作家的散文,这样是否侵犯他人权利

损害赔偿 2022-10-14 07: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行为人有歪曲他人作品等行为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当行为人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等行为并损害公共利益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行为、警告、罚款等行政责任;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等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 侵犯发表权的行为有:
    1、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3、法律规定的其他侵犯发表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 侵犯发表权的行为有:
    1、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
    2、行为人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其他侵犯发表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前五项、第十一项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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