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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买的帐号被找回

消费者维权 2022-10-14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圈买东西被骗,可以保留与卖家聊天记录,作为维权证据之一。之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购时,可要求商家出示实体照片,尽量使用第三方平台付款。
    保存好购物发票、单据、保修卡等;如退换,尽量保证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 网购被骗追回的方法:马上报案,向公安机关提供所有能提供的线索,保存好所有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资料、联系方式等,积极配合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网购时上当的,应这样维权: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遇到网络诈骗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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