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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电话:

身份证号: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电话:18974576112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二、借款期限:从 2015年3月17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借款期限为 3个月13天。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实行固定利率,借款利息为月利率 2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还款方式: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

四、借款用途:用于温度故事餐厅装修和经营。借款人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五、借款偿还:

1.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归还本息共计: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元),如果到期不还清,以温度故事餐厅做抵押借款,温度故事餐厅法人瞿松华以法人名义同意以温度故事餐厅做抵押借款。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到期不还清借款以温度故事餐厅做为抵押借款。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补充协议:原黄费友与温度故事餐厅合作协议作废,以此借款合同债务为准。

现在借款人在外面联系不上,打电话停机了,怎么办?借款合同

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如果到期不还清,以此借款合同债务为准。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5-08 18: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约定贷款利息的,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及约定的利息。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应当得到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于违约金部分,要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参照的损失标准只能是贷款人所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利息,因为借款人逾期还款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仅为利息损失。
    就是说,如果民间借贷合同中既约定了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则该约定对损失重复计算,应予调整,具体的处理方案应该是: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是利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 欠债不还,利息怎么算
      
    1、借款期间没有利息,到期不还要支付利息
      借贷双方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当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从还款到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
      
    2、借款期间有利息、逾期后继续支付,但有上限
      
    (1)对于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单独约定,如果约定的话就从约定;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借款期间内有利息约定的,就按照借款期内的利息计算;
      
    (3)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
      
    3、强制执行过程中一律支付迟延履行金
      债务人被判偿还欠款后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债务人主动偿还本金和利息时,还应当支付因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 民间货款年利率不超过24%为合法.
    如到期未还借款,债权人不能自己变卖,必须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拍卖抵押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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