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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把我脚烫伤了,不给钱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2-10-14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别人打伤了他不给医药费的,当事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侵权人被别人打骨折的,可以通过与侵权人和平协商的方式索赔,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的方式索赔。另外,如果侵权人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被侵权人在刑事案件中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索赔。
    法律依据:被侵权人被别人打骨折的,可以通过与侵权人和平协商的方式索赔,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的方式索赔。另外,如果侵权人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被侵权人在刑事案件中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索赔。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别人打骨折的,被侵权人可以通过与侵权人协商的方式索赔,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的方式索赔。另外,如果侵权人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被侵权人在刑事案件中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索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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