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于2016在张家港市某镇由房产中介陆某介绍从钱某处购得安置房一套,(房产证当时未下来)。钱某为聋哑残疾人,由其侄儿代为抚养

,购房协议也为钱某侄儿代签。

双方谈妥由房产中介公司主持签订购房协议,总计购房款为52.8万元,.(本人已预付款17万元)余款待房产证发放后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支付

余款。

本人首付17万给钱某侄儿后拿到房子钥匙开始装修,现已装修完毕,准备入住

现该处安置房房产证已陆续发放,本人联系中介要求其联系房主办理过户,中介已通知房主。钱某侄儿联系本人提出该处房产现市直涨价,要

求增加购房款数万元,否则不给过户

现请教贵律师:

1,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钱某智力正常,生活能自理)

2,若原房主拒不履行协议,不办理过户手续,房主侄儿行为是否属于毁约行为?买方是否能要求相关赔偿,如何赔偿?

3,若该协议无效,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构成欺诈买方(消费者),能否起诉中介公司或钱某侄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若该协议无效,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构成欺诈买方(消费者)

刑事辩护 2019-06-09 13: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公证时,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 首先,先找到卖房人协商解决。如果卖房人不履行过户义务时,买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房人协助办理所售房屋的过户手续。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房屋买卖后的产权过户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买卖合同的卖方不但应当交付买卖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给买方,也应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至买方。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本案中,买方依约支付了购房款,卖方应当依约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转移房屋的所有权至买方。
  • 卖方在出卖房屋时明知漏水事实而隐瞒真相,属欺诈,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能否解除合同退房要看买卖合同中对合同解除及退房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要看房屋漏水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是否足以影响正常居住。 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卖方不能返还房款,买房有权留置其房屋。
    买卖合同无效后,对于退回房款和恢复产权登记的顺序,就不知道了,如果事情发生在自己或亲友身上,建议咨询下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