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出租的厂房想要拿回部分自用可是承租方不同意,怎样才能解除租凭合同?

合同纠纷 2019-01-05 0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房屋租赁中的装修纠纷的处理中,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进行磋商解决。
    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厂房,库房出租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限进行了解。
    3.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在订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应注意如下事项:
    a.合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
    b.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
    c.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d.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
    e.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f.订立租赁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4.对租赁合同履行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 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进行约定,那么违约金就是违约方造成损失的数额。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你就只能要求赔偿损失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