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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双方离婚了,婚前男方首付买的房子,离婚后女方有权对婚姻持续期间房子的按揭部分以及增值部分提出分割?另外还有离婚协议上其他的经济补偿在去男方未付清之前要求相应的利息?

离婚 2022-10-15 0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如果婚前购房的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子归男方所有,但婚内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予以分割。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如果因为男方没有购房资格,且在诉讼时,男方仍然没有取得购房资格的,则该房屋归女方所有,但是女方应当返还男方支付的首付款
  • 假如房贷未偿还完离婚的,房产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分割: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婚姻期间偿还贷款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偿还完贷款,由取得房产一方个人继续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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