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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要事必须请假,用人单位不批,要求我辞职,属主动辞职还是被迫辞职?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保险纠纷 2019-03-12 16: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 如果还是在试用期内,那么你只要提前三天向单位书面提出辞职就行,无需批准;如果是正式合同期,那么你得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报告,一个月做满后就可以离开了,也无需单位批准.假如,单位以扣押工资为理由不让你辞职,那么你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 如果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是被迫辞职的,并且有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劳动者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关于第二条,可以按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来办理,不出现主动离职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是你正常缴纳失业保险应享受的权益,只是失业金待遇很低,不满2年,最多领取2个月失业金,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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